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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 CNGBA休闲中心版规(07年12月20日)

本主题由 nanaya 于 2008-8-21 18:53 解除置顶

CNGBA休闲中心版规(07年12月20日)

CNGBA休闲中心版规




  各位尊贵会员你们好,欢迎来到CG的休闲中心,这里是一个能够给大家带来快乐的地方。在这里,大家可以翻阅或者和大家分享各种有趣的事情和东西,可以和大家倾诉内心的感想,也可以和大家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,遇到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,不妨也放到这里来让大家帮你,同时大家也可以通过和其他人的聊天交到好的朋友。

总之希望各位能够在这里玩地开心,不过俗话说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,希望大家能够抱着尊重他人的态度来遵守以下的规定:



1、请注意发主题内容以及回帖的合理性,带有色情(包括擦边)、暴力、民族及地方的歧视和挑衅、违法及反动、不文明言语,以及其它带有不良信息的内容禁止发表。

2、主题的质量会有机会被评分,鼓励原创,如果特别优秀的,我们会考虑加精,好的回帖也有机会获得奖励同时对于内容空洞,意义不明确的主题至使讨论无法进行,或者纯水回帖(例如纯沙发等,纯表情,纯符号)的话,也会被给予一定的罚分甚至删帖

3、禁止发布商业性的广告、找人帖、宣传QQ和QQ群,以及其它需要注册的论坛而独立开帖。欢迎其它区的版主来休闲区做宣传和合作。

4、非[版聊]、[灌水]类主题在超过150楼后有额外50卢比的奖励,[版聊]、[灌水]类(或标题中带有版聊、灌水字样的)主题无150楼时的奖励,[版聊]、[灌水]类主题将会定期清理。另外请也注意[原创]和[转载]间的关系,发生纠纷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。

5、连续的24小时内只能发4个主题。

6、本区鼓励有目的的争论,但禁止不文明的漫骂,也请就事论事,不要在非[灌水]类的主题内过度跑题。

7、为了大家浏览的方便,1小时内如果有8个以上主题的最后一个回复都是同一个名字,尤其是重复无意义的回帖的话是禁止的,最后被回复已经是14天以前的主题也禁止回复,尤其是那些深夜作业的请注意



如果违反,则视程度和态度,当事人将会被处以警告、扣分、删除主题、禁止发言、禁止访问等的处罚


以上版规为正常情况下休闲区的操作,并不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,并且本区版主对其有最终的解释和修改权,如果大家对斑竹的处理有什么不满,可以和当事斑竹用论坛短消息沟通,或者到站务管理反映,请勿在本区发表.同时也谢绝其它区的版主干预本区事务.感谢大家的阅读,祝大家在休闲中心尽兴而归。

———— 2007.12.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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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mspd926 人气 +1 好久没来了,烧一把火~~~ 2008-6-17 08:32
主よ、この不浄を清めたまえ。。。。。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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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论坛魔法道具使用的通知






近来论坛新增加了一项有趣的功能,那就是可以使用道具了,这无疑是增加了上论坛的趣味性,不过我们也必须意识到,这些道具同时也存在负面作用,如果疏于管理的话,必将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.为了规范这些道具在水区的使用,特发出如下通知:

1、会员如要使用被限制的道具,必须事先通知水区的斑竹(在帖子里询问或者发PM都可),在得到允许后方能使用,未经允许擅自使用者一律作违规处理.

2、限制的道具包括:
醒目灯、飞天翅膀、自爆装置、封嘴口罩、喧嚣术、隐身术、恢复术.

3、对于在本区违规使用道具的会员,我们处以从取消道具效果、扣分、直至禁言的处罚,引起不良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.

以上内容从公告之时起有效,并作为版规的补充内容,希望大家能够遵守这个规定,合理使用道具,感谢大家的合作.

[ 本帖最后由 finn 于 2007-6-25 01:14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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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mspd926 人气 +1 好久没来了,烧第二把火~~~ 2008-6-17 08:33
主よ、この不浄を清めたまえ。。。。。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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